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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断水断电,怎么办?

  •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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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的征收中,拆迁户经常会遇到政府强制的断水断电,那么,这种断水断电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如果遇到了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看看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61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要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征收方漠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顶风采取断水断电断气式逼迁的,将会面临如下严厉的法律制裁。

      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供电企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断水断电.jpg

        然后,看了法律,遇到断水断电,我们该怎么办?

        1、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要求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相关部门不处理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2、如果是行政机关以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决定要求相关单位停水停电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决定或命令,恢复供水供电,如果没有相关找到行政行为的证据,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单位具有强制缔约义务,可以起诉相关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恢复供水供电,承担违约责任。

       总的来说,这种断水断电行为主要是政府用来给被征收人施加压力,催促被征收人签约搬迁的手段,作为被征收人,应当依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方面力促尽快恢复供水供电,另一方面促成政府尽快与被征收人达成合理、公平的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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