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魏则西事件、广东退休医生被杀事件、雷洋事件引发社会一个又一个舆论爆点,似乎社会精英们的评论分析都赶不上社会舆论焦点的转移速度。从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民间媒体,甚至是自媒体、网民,大家对于社会舆论关注的大方向和关切点越来越趋近,似乎以前民间和官方舆论“对立”的情形不再。
作为一个法律人,每遇到一个社会热点事件,总自觉不自觉的要与法律挂钩,来一个xx事件的法律解读,从法律分析、解读到立法、司法、执法的反思以至制度反思,而雷洋作为湖南老乡,又作为北漂一族,其在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突然死亡,更是引发了笔者的敏感神经,不得不说道说道。
雷洋事件如魏则西事件般引发社会舆论的反弹,核心在于触动了民众脆弱的敏感神经,如果说魏则西事件触动的是民众对于生命健康权这条敏感神经,那么雷洋事件则挑拨的是民众对于人身自由与安全不确定的敏感神经,而多年来威严、神秘的政府部门对于事件回应的“傲慢”与“敷衍”甚至漏洞重重,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已经不耐烦,这是一个发酵的过程,用“舆论沸腾”反映民众对该事件的状态一点不为过。
雷洋事件,沉默的大多数变得不再沉默,是为什么?
1、雷洋在被执法过程中的突然死亡以及雷洋的身份是引发舆论的导火索。
人大硕士毕业,供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女儿刚刚满月等身份和标签,让引领社会舆论的精英阶层和知识分子主动或被动的“优先”关注这一事件,人大77、78、88级等校友的集体声明即可以看出。
2、嫖娼成为社会关注的催化剂。
近年来嫖娼和被嫖娼事件屡有发生,无论是落马高官、娱乐明星,还是普通公民,社会对于嫖娼的争议也越来越大,甚至有人大代表提出卖淫合法化的提案,虽然社会一直对扫黄保持高压态势,但越来越多的民众认为嫖娼更多是涉及私德、隐私,即使存在私德不检,但对是否应该上升到公权力干预的层面存在不同的意见,因此,但凡有嫖娼事件被爆出来,往往成为社会舆论焦点。而本案中,警方称雷洋在足疗店嫖娼又一次引发了公众的讨论。
3、警方执法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以及两次通报使警方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在本案发生后,昌平警方两次“不痛不痒”“疑点重重”甚至想转移焦点的通报,使该事件瞬间从一般热点上升到全社会关注,从警方的两次通报来看,雷洋嫖娼行为的是否存在、时间、选择的地点、肢体冲突的程度、心脏病病史是否存在,是否心脏病突发死亡、执法时是否持有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设备能否被摔坏、数据是否能恢复、是否具有合法执法手续、对并非警方所称的嫖娼现场对雷洋采取强制措施是否证据充分等等方面均存在疑点。正是因为近年来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甚至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形屡有发生,社会公众对于对于执法机关公信力的认可有所下降,而在该事件中,雷洋本身处于弱势地位,更是在警方的这次执法行动中离奇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由此,警方模模糊糊、前后不一的两个通报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乃情理之中。
4、公众对于公权力的“随意”和自身安全感的缺乏是雷洋事件被全社会关注的根本原因。
当民众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的时候,其关注焦点就不再局限在温饱问题上,更多的开始关注法治、关注民主和自由,也就是精神层面的价值追求。雷洋事件中充分反应出这一观点,一个自由的公民,在街上被不明身份的人员盘问、带走,进而“被死亡”,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听了也会不寒而栗,正是因为这个出发点,社会对该事件引发了最广泛的关注。
雷洋事件,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
从该事件中,笔者感到“欣慰”的是:1、民众越来越勇于发声,不再做沉默的大多数;2、民众逐渐清醒的认识到,关注个案,某种程度就是关注自己,不愿看到的悲剧已经发生,如何避免再次发生,甚至通过个案进行反思推动社会的进步;3、民众对于热点事件的解读,逐渐冷静和理性,更加客观的分析事件本身,把是否合法作为分析的一个重要角度,即使这种法律分析可能不那么专业,不那么全面。4、官方主流媒体跟进的效率以及发声的切入点逐渐客观和中肯,与民间舆论的期待日益趋近,而不是一昧的解释和掩盖。
本次事件中,笔者认为需要明确的一个总观点:昌平警方作为执法机关,应当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为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禁止,法无授权不可为。具体来说,昌平警方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1、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雷洋是否存在嫖娼行为,昌平警方是否是现场抓人;
2、昌平警方出警及现场执法是否出示警官证,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雷洋的行为根据法律是否需要被行政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昌平警方是否出示行政拘留证;
4、雷洋是如何死亡的,雷洋的死亡与昌平警方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总的来说,杨勇律师认为,行政机关行使法定职权乃基于法律授权,那么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特别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应当是谦抑的,而不是肆意地、无限制地扩张,本案中,如果昌平警方解释不了上述几点,证明不了其行为的合法性,那么昌平警方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民众的期待在于:从表面上来说,期待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追求事实的真相;从实质或者长远来说,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应当“谨小慎微”,严格被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而非冲突。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要有公信力,让民众有安全感,这才是民众希望看到的。社会的舆论反应正是社会民众安全感焦虑的集中体现,政府需要做的是,让让民众生活在一个公开、透明、法治的社会当中,民众才会生活得踏实、具有安全感。